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二○○八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杭经技术〔2008〕88号)
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指导,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可以从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www.hzjingwei.gov.cn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的“通知文件”栏目下载)的要求,决定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年度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已通过认定的第1至第8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共计246 家。
二、评价工作安排:评价工作分自查、评价、抽查和公布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请各企业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杭州市市级技术中心评价表》(有关要求和表格可以从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www.hzjingwei.gov.cn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的“通知文件”栏目下载),经所在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评价表及相关书面材料一式1份加电子文档于4月30日以前报送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评价阶段:由我委会同市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对技术中心报送的工作总结及《杭州市市级技术中心评价表》进行审核,并根据《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第2、4、6、8批企业技术中心、2007年评价不合格的及2007年申请暂缓评价的技术中心进行打分评价。
(三)抽查公布阶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市级技术中心进行抽查,并将评价结果发文公布。
三、评价工作要求:请各企业认真填报有关评价材料,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根据《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评价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奖励资助和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技术中心资格;对评价不合格且未按规定限期整改的企业技术中心则取消市级技术中心资格。
联系单位: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建国北路184号红枫苑22幢4单元二楼,
联 系 人:张烨、王蓉蓉,
联系电话:87296615、8729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