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关于报送全市统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统计局、国家调查队,市统计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重庆调查总队各处室,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做好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各区县以统计局、调查队为单位,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上报材料要求齐全、规范,详细标注报送单位、申报何种奖项、申报者姓名等。
二、报送评选材料,政府统计系统和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报送到:重庆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邮箱:rsxf_cq@stats.gov.cn(内网)或rsxf@cqtj.gov.cn(外网),调查队系统报送到: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邮箱:qdlnj_cq@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