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08年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统发[2008]64号)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8]40号)文件要求,现将报送2008年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区县属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须由区县人事局(职改办)审核;市属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材料送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2008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委会(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重庆市统计局15楼1502房间,联系电话:67637230,联系人:张元)。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所需的各种表格要求统一从重庆人事人才网上下载(http://www.cqpa.gov.cn/下载专栏下载)。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各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办理,对送审材料负责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意见。
(三)材料内容及份数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该表各栏必须认真填写,没有内容的写“无”,内容较多可附页。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送审名册》一式2份,要求区县属单位送区县人事局(职改办)审核并盖章;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由申报人填写,要求用A3纸打印后复印,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签署意见,一式15份。
4.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3份。
5.业绩材料一式3份。指任现职以来能够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并注明社会效果。
6. 最高学历,获奖证书,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套。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或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