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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
  启动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作。对畜牧业、渔业投入品和畜产品和水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月底)
  1、开展检查监测。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用兽、渔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和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数量,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畜产品和水产品投入品和主要畜产品和水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规模养殖场和畜产品和水产品批发市场、收购点以及经营企业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2、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对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3、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兽、渔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畜牧业、渔业投入品。
  4、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5、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6、完善制度建设
  督促兽、渔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完善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畜产品和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09年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六、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各乡镇要相应成立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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