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厅机关“文明处室”活动评比表彰的通知
(桂国土资直党〔2011〕6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厅党组《“学习韦寿增先进事迹,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方案》(桂国土资党发〔2011〕14号)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方案》(桂国土资直党〔2011〕19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机关处室精神文明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机关执行力,树立“文明处室”形象,厅党组决定近期评比表彰一批厅机关“文明处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建设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效率高、能力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评比内容
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厅机关实际,重点对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评比。(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表)
(一)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情况。评比内容包括:处室党支部有年度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理论学习制度和学习总结;处室支部坚持每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至少一次,有学习内容和记录;处室支部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组、党委组织安排的理论学习会议。
(二)文明单位创建情况。积极组织参加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的各种文明共建集体活动;处室能结合业务工作,认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部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好,文明礼貌、微笑服务,凝聚力好;处室领导能关心部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每年和部门职工谈心沟通一次以上;处室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种文体活动,热心扶贫帮困公益活动。
(三)创先争优情况。处室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结对共建”等各种主题活动,参与率高,效果明显;处室党支部每位党员有公开服务承诺,部门认真开展了承诺联评;处室领导每年至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二次,部门领导年度至少有一份调研报告;处室工作有创新,服务基层、完成任务情况好,群众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