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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通知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杜仁伟(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

  钮晓鸣(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总工程师)

  石觉敏(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高兴国(上海市职工技协办主任)

  郁增荣(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处长)

  仇朝东(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长)

  李卫军(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满顺华(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调研员)

  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满顺华(兼)

  四、评选办法和推荐程序

  评选优秀技术创新成果采取项目申报、推荐和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职工技协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单位申报、评审的基础上,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公示后,报领导小组批准。每个区县局(产业)推荐申报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3项。

  五、表彰奖励

  上海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表彰奖励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30项,鼓励奖若干项。对获得一、二等奖的项目将采取好中选优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评选,并对符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条件的个人或集体,由市总工会分别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

  六、几点要求

  1、评选表彰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是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职工技协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单位推荐申报,按照评选要求,严格掌握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认真履行推荐程序。对推荐申报的成果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真评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推荐申报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须填写登记表和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三份、A4),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登记表和推荐汇总表要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请务必于2007年7月1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中山东一路14号411室)。

  联系人: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满顺华、李伟,电话:(021)63391009、(021)63211939-4111或4113,传真电话:(021)63295035。电子邮件信箱:jjgzb@shzg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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