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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3、强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制度

  2008年继续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在坚持各地区、系统自查、互查,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专题化、日常化的调研检查制度。年内,要根据领导小组明确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专题性调研检查,总结经验,破解难题,指导工作。对在调研检查中发现的推进工作不力、矛盾反映突出、职工满意率较低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基层切实改进。

  五、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载体,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广泛开展

  要根据党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作为推进基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载体。各区县产业(局)要建立健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推动创建活动列入2008年的工作重点,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动员,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工作计划和要求,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考核,通过定期研讨交流、定期调研检查、定期通报表彰等工作方式,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以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入发展

  开展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要立足于建立和完善运转有效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特别是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根本保证。要通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建设,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制度作为创建的重要指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要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范围,逐步向非公企业、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楼宇、社区、小区以及餐饮、物业等行业延伸,通过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和谐园区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社区奠定坚定基础。

  3、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努力打造具有上海特色的创建工作品牌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要在继承“职工最满意企业”评选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创新和发展,并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职工最满意企业”的工作格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要着力于在数量上取得广覆盖,评选职工最满意企业活动要着力于在质量上取得高水平,通过典型示范的宣传和引导,逐步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遵纪守法、内部和谐、职工满意、社会尊敬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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