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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沪工总保〔2008〕31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王兆国同志重要批示以及全总《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好工会组织在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现将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时指出,“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这是一个创举。希望你们再接再厉,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使帮扶中心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的亲切关怀和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不仅对工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而且对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各级工会组织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工会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并以此为指导和鞭策,不断开创工会帮扶工作的新局面。

  (二)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紧密结合上海的实际,认真总结上海工会援助服务工作和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向党委和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实实在在地解决职工援助服务中心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使工会职工援助服务工作在范围、方式、水平和服务作风上在短时期内有较大的提升和改进。地区工会和相关产业(行业)工会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全会工作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要以更积极的工作热情和更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深化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把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要把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充满爱心和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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