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8周年的通知
(沪工总女〔2008〕39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08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8周年,也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各级工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女职工为上海加快落实“四个着力”、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努力奋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以“树典型、展风采”为主题的活动,充分展示广大女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各级工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以“三八”节为契机,积极挖掘、培育、总结和宣传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女职工在“建功‘十一五’,巾帼绘和谐”建功立业主题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展示上海女职工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包括女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女职工投身上海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拟于3月6日下午,举行“上海市总工会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8周年暨第二届上海市五一巾帼奖颁奖典礼”,同时利用《劳动报》等宣传阵地,开辟专栏集中宣传上海优秀职业女性的先进事迹。启动上海女职工“庆三八、迎奥运”健身系列活动,激励广大女职工以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迎接新挑战,为上海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开展以“维权益、促和谐”为主题的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三八”节期间,要充分利用板报、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形式,向女职工广泛宣传《
劳动合同法》、《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