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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社区(街道、乡镇)分中心达标创优工作办法(试行)

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社区(街道、乡镇)分中心达标创优工作办法(试行)
(沪工总保〔2008〕147号)


各区县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工会帮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总提出的2009年底前全国县(区)一级普遍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要求,到2008年底上海工会要实现全部建立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社区(街道、乡镇)分中心的目标。为切实推进援助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社区(街道、乡镇)分中心达标创优工作办法如下:

  一、达标创优的内容和标准

  (一)有稳定的工作人员。根据帮困工作的内容,选聘一批热心为职工服务,懂政策、协调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专兼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倡导分中心融入社区(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并在其设立1-2个工会窗口,实现工会“一口式”服务。工会有独立工作场所的,要设立服务接待窗口,实现“一门式”服务。有条件的可在工业园区(小区)设立困难职工帮扶站(点)。

  (三)有特色的服务功能。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帮扶工作。既可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就业援助、帮困救助、互助保障、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职能项目,也可重点做好工会互助保障、职工援助等特色服务。

  (四)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采用张贴上墙、宣传单、宣传屏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广泛宣传。

  (五)有专项帮扶资金。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帮扶资金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确保资金按标准、按程序发放。

  (六)有一套信息网络。按照全总帮扶软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并做到及时更新。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完善帮扶工作联动机制。帮扶对象台账信息齐全。

  (七)有统一的牌子。统一冠名为“××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社区(街道、乡镇)分中心。

  二、达标创优的考评方法

  各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社区(街道、乡镇)分中心按照达标创优的内容和标准开展工作。达标创优考评工作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由各区县总工会组织实施管理。市总工会适时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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