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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6、作品要在内容上、形式上进行积极探索,力求题材、品种、风格的大胆创新,增强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

  7、作者要如实填写申报表,并附一张个人2寸照片。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进行汇总、资格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四、征文对象:

  投稿者应为上海各企事业单位、机关的在职职工(职业工作者除外),包括外籍员工和外来务工者。

  五、征文时间:

  1、自文件下发即日起,接受投稿。期间选择优秀诗歌、散文、报告文学陆续在有关媒体上刊出、发表。对具有一定文学功底、有志于文学创作的职工文艺爱好者,组织开办文学创作高级研修班。择优选拔优秀创作人员加入上海市总工会文艺创作中心和上海新东宫文艺创作中心。

  2、2008年10月15日,投稿截止。投稿时间以邮戳为准,投稿请注明“五一文化奖”征稿字样。

  六、投稿地址:

  1、上海市总工会文艺创作中心

  地址:西藏中路120号511室

  邮编:200001

  电话:63229237

  邮箱:zrzz511@163.com

  联系人:李伟民、卞亮、李国忠、周万龄

  2、上海新东宫文艺创作中心

  地址:许昌路811号

  邮编:200082

  电话:65375673

  邮箱:dgwczx@163.com

  联系人:刘希涛、范浦、范倩

  附件2:
关于举办上海市“五一文化奖”电气杯上海职工器乐演奏大赛的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协办单位:上海市音乐家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机电工会

  上海市工人文化宫

  二、参赛对象:

  1、上海市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自由职业者及外来建设者和外籍员工均可报名参赛。现任艺术院团职业演奏员、艺术院校的从业教师不可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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