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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1:
关于开展上海市“五一文化奖”文学创作征文的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杨浦区总工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文艺创作中心

  上海新东宫文艺创作中心

  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企业报工作委员会

  二、征文内容:

  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生动描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把个人价值追求融入民族振兴、国家发展的伟大实践。

  2、围绕全国人民和上海职工群众大力援助灾区人民的感人事迹,深情抒发全体中国人众志成城、万众一心的决心和信心。

  3、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生动再现上海30年来的历史变迁,抒发广大职工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的真挚情感。

  4、围绕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生动刻画广大职工群众以实际行动期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精神风貌。

  5、围绕上海“十一五”重大发展战略,全方位表现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作贡献的时代风采。

  6、围绕“当好主力军、建功世博会、展示新风采”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展现广大职工为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征文要求:

  1、本次征文体裁为诗歌、散文、报告文学。

  2、诗歌以50行之内短诗为宜,散文不超过2000字,报告文学在8000字以内。

  3、鼓励新人新作。新作是指2008年创作的文学作品。若非新作,作品必须是3年之内(2006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若作品在有关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在一定级别赛事中获奖作品,请在申报时注明。

  4、作品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强烈的时代气息,以反映上海经济社会建设第一线的生动实践为主要内容。

  5、作品要以反映包括企业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外来务工者等上海各行各业劳动者群体为主要对象,真实表现普通群众的喜怒哀乐,讴歌职工群众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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