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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宣〔2008〕17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今年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适逢改革开放30周年。5月份,四川等地区又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地震灾害。为了进一步彰显新时期上海工人阶级勇于创新、甘于奉献、锐意进取、热爱生活的时代风采,讴歌上海广大职工群众胸怀大局、心系灾区、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精神风貌,兴起上海职工文化建设的新高潮,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促进上海精神文明和文化大都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上海市“五一文化奖”组委会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开展文学创作(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和器乐演奏的评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作家协会

  评审委员会由上海市“五一文化奖”组委会聘请市文联、市作协等相关协会的有关专家、学者分别组成文学创作、器乐演奏评审专业委员会。

  二、评选内容:

  1、7月至10月期间,开展文学创作征文活动,文体限诗歌、散文、报告文学三种,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

  2、7月至10月期间,举行器乐演奏比赛,包括西洋乐和民乐,评选出优秀演奏人员若干。

  三、评选对象:

  参评者应为上海各企事业单位、机关的在职职工(职业工作者除外),包括外籍员工和外来务工者。

  四、奖励办法:

  1、上海市“五一文化奖”文学创作、器乐演奏分别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颁发奖金和证书。文学创作和器乐演奏各评选出提名奖作品若干。

  2、2008年12月底前,在第二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颁奖典礼上表彰奖励文学创作、器乐演奏的获奖作品。

  附件:

  1、《关于开展上海市“五一文化奖”文学创作征文的实施细则》

  2、《关于举办上海市“五一文化奖”上海职工器乐演奏大赛的实施细则》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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