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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四、评选时间安排及要求

  申报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先进单位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请填写《上海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附件一),并提供1000字的经验总结材料、下发的推进专项集体合同的指导性文件、2008年度工会目标考核文件及相关书面材料。

  申报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先进单位的企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请填写《上海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企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附件二),并提供1000字的经验总结材料、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平等协商材料、集体合同受理回执、履约情况检查材料、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等书面材料(可用复印件)。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考虑本区域、本行业的特点,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通过检查评比表彰,促进我市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再上新水平。

  申报材料请于8月29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联系人:朱莉颖联系电话:63211939-3124

  附件:

  1、《上海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上海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企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上海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名称

 

集体合同签订数

 

集体合同覆盖单位

 

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数

 

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单位

 

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

 

是否制定了推进专项集体合同的指导性文件

 

是否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情况纳入工会目标考核

 
 

 

 

 

 

 

 

 

 

 

 

 

 

 

区县局(产业)工会意见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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