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推进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情况。
(8)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过程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以及有关对策建议。
2、基层企事业单位调研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取得的主要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关对策建议。
(2)职代会制度建设和运作情况。
(3)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六个化”情况;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工作情况;领导干部收入公开情况;收入分配方案履行民主程序情况;职工董监事制度建设情况。
(4)转改制企事业单位在转改制过程中坚持“三必须”情况;在转改制后坚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情况。
(5)非公有制企业实行“2+X”模式民主管理情况;执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六公开”情况;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和运作情况。
(6)基层企事业单位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四、调研检查的方法
调研检查分两个层面,一是地区、系统开展自查、互查、抽查;二是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查,具体方法如下:
(一)地区、系统自查、互查、抽查
1、自查:由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范围涵盖全部街道、镇和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自查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①建立独立工会的基层企事业单位按照企事业单位所有制,分别填写附件一《2008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自查表》。
②街道、镇对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进行普查,了解掌握本区域内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统计相关数据,报本地区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地区、系统收集并汇总情况,统一填写附件二《2008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汇总表》。
2、互查:由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并监督实施,实施面应达到基层单位总数的30%或不少于60家,互查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①各地区、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若干互查组,互查组由组内企事业单位派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