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沪工总女〔2008〕327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劳动合同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本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以下简称“专项集体合同”),促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专项集体合同是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有效载体,是当前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维护社会性别平等和女工权益”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开展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实践证明,推行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有利于贯彻落实有关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提高女职工权益维护水平;有利于工会女职工组织将维权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扩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利于增强女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女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发展与女职工利益的双赢,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与社会和谐。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全面提升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水平。

  二、规范操作程序,形成集体合同与专项集体合同同步签订的工作机制

  (一)将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签订,进一步提高签订率。

  专项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三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表明,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签订既保障了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又简化了工作程序,对提高专项集体合同签约率、确保专项集体合同法律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各级工会要继续坚持同步签订的工作机制,即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进行平等协商、同步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审议、同步签约、同步报送劳动部门审查、同步开展履约检查、同步向职代会报告履约情况,进一步提高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