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广泛深入开展“百万职工清洁单位”活动的通知


  1、加强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配合行政,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形成长效机制,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为载体,加强组织引导,把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调动起来,扩大工作覆盖面,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2、积极参与。广大职工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环境清洁日”集中行动之中,在参加活动过程中自觉革除自身的卫生陋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环境意识和文明素养。

  3、表率引领。本市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和工人先锋号等各类先进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先进表率和引领作用,积极带领大家共同做好环境清洁工作,对一些顽症陋习和卫生死角主动进行清除和打扫,争当创造“美好环境,美好生活”的先锋。

  4、信息报送。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积极组织、加强指导,及时搜集信息、整理和报送,并在每月10日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环境清洁日”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报送至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附件:“百万职工清洁单位”活动情况申报表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百万职工清洁单位”活动情况申报表

  单 位:
  填表人:
  电 话:
 

活动单位

活动内容

参加人数

  

上月已开展活动

   
   
   
 

本月将开展活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