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业创新、做强做优、文化文明、民生民主”工作重点,大力开展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权益保障等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群众生产生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企业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着重抓好《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中小企业促进法》、《
节约能源法》、《
环境保护法》、《
安全生产法》和《
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3、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法治浙江”干部读本》的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法治浙江”干部读本》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统编教材和“五五”普法教育期间考核验收的指定用书,内容十分丰富,在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同时,阐述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阐述了人民主权、法律权威、保障人权、依法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与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关系。经委系统干部要切实抓好这两个读本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4、以“法律六进”为抓手,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一是积极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要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依法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制工作体系,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行业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指导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要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为蓝本,结合企业实际,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市经委将以杭州市经济管理培训中心为依托,分期分批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各地经济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积极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三是经委系统所属各行业协会和有关社会组织在开展对会员单位服务的同时,一方面强化自身的学习,规范自身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会员单位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5、创新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媒介的同时,要更好地利用互联网站平台、法制宣传展览、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其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宣传本系统制定的各项政策,积极开展履行职能所依据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和吸引力。配合有关单位,积极开展4月27日“公务员学法日”普法教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收看中央电视台开设的“今日说法”、“法制编辑部”以及杭州明珠电视台开设的“金剑说法”法制电视栏目。在6月的第一周,市经委还将会同市司法局、市国资委,组织开展企业“法律知识咨询周”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