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推进区域性大团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团各区县委,各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各市属单位团组织: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推进区域性大团建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06年6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
推进区域性大团建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05]33号)、《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社区党组织体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党建全覆盖工作的意见》 (沪委办发[2006]10号)和《
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社区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06]26号)、《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社区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06]27号),发挥共青团在区域性大党建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共青团组织凝聚力建设,巩固党在社区中的青年群众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推进区域性大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推进区域性大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坚持党建带团建,推进区域性大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社区已经成为城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心。构建区域性大党建新格局,是市委实现上海基层党建工作“全覆盖、凝聚力、组织化”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对全市共青团组织在新形势下做好区域青少年工作、加强区域团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区域性大党建工作为推动区域性大团建工作提供思想引领和方向保证,是党建带团建的体现;区域性大团建工作是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拓展与延伸,是团建助党建的现实要求。
社区团的建设是城市共青团工作的基础,是城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共青团必须按照党的要求,根据区域青少年的需求,在区域性大党建工作中努力寻找着力点,努力构建区域性大团建工作新格局,积极服务党的建设,这是当前共青团组织切实增强区域团组织的凝聚力,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