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党建工作覆盖。凡属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建设工期达到半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地,都要建立党的临时党委(总支、支部);对因党员数较少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工地,可由工地主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通过派遣党员进入工程或采取挂靠、联建等方式,构建新的组织形式,如联合党支部、党的工作小组、党建联建办公室等;也可由上级或社区党组织派党建指导员,加强工地党建工作。工地党(总)支部中应设置一名支(总)部委员专门负责群众工作,积极开展工地内外的群众工作,反映群众诉求、协调各方关系,化解矛盾。
(三)创建和谐文明工地。开展工地党建联建工作,要做到内强队伍素质、外树文明形象。既保证工程顺利推进、干部廉洁、资金安全,又妥善预防和处理因工程施工给周边居民带来的交通、生活、工作等影响,有效化解涉民矛盾。同时,通过区域性的党建联建,在工地与居民群众及周边社区之间形成互相理解支持、团结合作的良好关系,共建和谐环境,确保一方平安。
三、工作内容
(一)聚焦重点,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努力提高工地建设水平。工地党组织是在特定区域和时间内履行党的职责的战斗堡垒,要紧扣工程项目建设这一中心任务,聚焦重点工作,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促进工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要以立功竞赛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建设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技术创新,促进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开展,保证工程管理的科学、规范、依法进行。要切实维护工地内部稳定和谐,注重做好农民工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班子和管理人员做到廉洁自律、勤政高效;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建设者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从工地队伍流动性的特点出发,探索工程项目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党员管理模式,加强对流动党员和分包队伍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关注民生,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努力化解工程涉民矛盾。在工程建设中,始终把加强群众工作、着力化解涉民矛盾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工程开工前,党建工作要先期进入工地,通过深入调研,事先了解工地周边情况,事先掌握居民群众的想法意见,事先加强与社区党组织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到“动态早知道,情况早掌握,矛盾早化解”;建设中,要通过与社区的党建联建,搭建与居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以居民交警协调会和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把施工可能带来的不利因素和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及时、准确地告知群众,了解居民诉求,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要充分利用工地和单位的资源优势,努力为居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赢得居民的理解支持,夯实工地党建联建的群众基础。
(三)创新载体,发挥条块资源优势,努力构建和谐工地环境。从建设工地地点固定、人员流动的特点出发,整合参建各方党组织资源,积极探索与创新机制,为工程建设创造整洁有序、安全文明、人与工地和谐的环境。要主动把工地党建联建融入社区党建,通过灵活设置各类活动型、会议型和工作型的载体,推进工地与社区、工地内部业主、总承包、设计、施工、监理、分包单位之间的党建联建,做到思想共育、资源共享、责任共担、难题共解,在工地这一平台上构建资源整合型党建模式。要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和工地党员在工地党建联建中的作用,使广大党员成为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化解涉民矛盾的调解员,真正把工地建成党的群众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