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党建联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建交委、建设行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党建联建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抓好工地党建联建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提高上海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水平,实现市委“四个确保”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2009年4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党建联建工作的意见
(试行)
为实现市委提出“四个确保”的目标要求,围绕上海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支部建在工地上”,深入推进党建联建,探索完善资源整合型党建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做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的优势,努力减少施工扰民,有效化解城市建设中的涉民矛盾,教育引导广大建设者坚持文明施工,形成社会市民共同关心和支持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加强工地党建联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本市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的总体要求,在城市建设领域进一步加强工地党建联建工作。在范围上,把党建工作由重点工程向一般工程延伸;在内容上,把党建工作由工地内向工地外拓展;在方法上,更加注重整合资源,形成互联、互补、互动的工作格局。充分整合业主、建设、总承包、设计、施工、监理、分包、劳务等各方队伍中党组织资源,集聚社区及周边单位党组织的力量,围绕共同目标、共同需求,推进文明工地建设,共创平安和谐环境,努力实现哪里有建设工地,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并发挥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工地党建联建格局。工地党建联建工作一般由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和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业主和建设单位党组织牵头,组建项目工地党的组织。在建设工地内,形成以项目工地党组织为主,设计、监理、分包、劳务等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党建的内部联建机制。同时,以联席会议、结对签约或临时联合党支部等形式,建立由项目工地党组织和工地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及周边相关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外部联建机制。把工地党建联建工作列入重大工程立功竞赛活动及党建责任制的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