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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11―2020年)的通知


  ⑦推进构建全市综合运输网络体系,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并逐步融入珠三角地区综合运输网络体系。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居民各种出行需求基本满足。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建成佛山-肇庆城际轨道工程,争取省推进肇庆-佛山(高明)段城际轨道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推进珠三角区域对接公路的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确保农村公路正常通行。基本建成“以端州城区为中心,以鼎湖和高要为依托,辐射周边乡镇,链接四会市和高新区”的城乡一体化大公交网络,实现公交线路与新规划的轻轨、铁路出入口站点的无缝接驳。

  (2)实施措施。

  ①坚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推进端州、鼎湖城区连接高要、四会、高新区的公交网络建设,加快建设覆盖我市东南板块两区、两市和高新区,并辐射周边乡镇的城乡一体化大公交网络体系。

  ②根据省的规划和部署,加快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建设。 ③调整客运价格,保持公共交通低票价优势,提高公共交通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

  ④继续加大与珠三角其他区域对接公路的建设力度。

  ⑤通过政府投入、部门扶持、村企共建、村民义工等方式,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

  ⑥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完成中心城市、县城周边农村线路公交化改造。⑦提升公交一卡通平台为公共出行一卡通平台,进一步扩展一卡通的应用范围。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公共交通成为主流出行方式。全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逐步提高,运送能力不断增强。初步建成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相衔接的一体化交通体系,运行效率、出行和换乘方便性明显提高。农村公路网络继续完善,农村客运事业持续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交通客运网络。

  (2)实施措施。

  ①完善公共交通投入机制,保障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改革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投融资体制。

  ②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

  ③重点扶持农村的村镇(乡)之间、镇(乡)镇之间的短途客运交通,加快发展农村短途客运交通,扩大农村客运网络覆盖面。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基本建成更安全、更通畅、更便捷、更经济、更环保、更和谐的公交交通服务体系。公共交通发展成果惠及全市城乡、全民共享,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建成多层次和普遍服务的城乡一体化公共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实现“1小时都市生活圈”,并融入珠江三角洲地区覆盖城乡、方便快捷的公交客运网络。

  (2)实施措施。

  ①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全面应用,快速发展轨道交通,显著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效率。

  ②建立完善的综合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城市公交、地铁、出租、公路客运、城际轨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做到无缝衔接。

  ③建成多层次和普遍服务的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体系。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

  ④构建全市公共出行智能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并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出行智能信息服务平台。

  (五)生活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1、第一阶段:2011年以前。

  (1)阶段目标。

  ①在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征缴标准、待遇计发标准和业务经办的基础上,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的统收统支,由市统一核算和使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逐步过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②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2011年,基本建立试点范围内覆盖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

  ③建立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区域内城乡待遇一体化。

  ④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到2011年,中心城区年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山区县年人均收入低于22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

  ⑤逐步提高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的保障标准。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确保城市“三无”人员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⑥建立救灾资金与当地财政、人均生活状况、救济实际需要相衔接的投入机制。在建成2个县级区域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基础上,争取用3年时间建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并再增加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储备充足的生活类救灾应急物资。

  ⑦建立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主逐步扩大到社会人群,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2)实现措施。

  ①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征缴机制,实现地税全责征收,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建立各级财政、国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机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确保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保养老保险关系100%顺利转移。

  ②建立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基本制度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以45岁以上农民作为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点人群,制定目标,落实责任。

  ③加快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城乡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坚持开展好“十百千万关爱功臣”活动,加快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物的升级改造,不断提高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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