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科教兴卫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卫科教〔2011〕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从今年开始,我厅将启动“十二五”期间“科教兴卫工程,计划建设10个临床医学中心或创新平台、30个重点学科(实验室),培育50名领军人才与50个创新团队,培养150名重点人才。为做好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依据《“十二五”期间“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及《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科和人员,并已列入本单位或本地区重点建设项目者方可申报。
1、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申报条件:
(1)中心(平台)的医学科技水平处于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3)学术技术梯队结构合理,人员素质好,核心成员不超过25人,其中80%以上人员应为同一科室,同一专业;
(4)近五年有排名第一的国家级科技成果(科技部)、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5)核定床位不低于100张。申报创新平台的实验室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
2、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1)学科医学科技水平处于省内领先,达到国内先进,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学科带头人须在55周岁以下,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省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3)学术技术梯队结构合理,人员素质好,核心成员不超过20人,其中80%以上人员应为同一科室,同一专业;
(4)近五年有排名第一的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或以上奖励,国家自然基金5项以上;
(5)核定床位不低于60张。申报医学重点实验室的,实验室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800万元。
3、医学创新团队与领军人才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