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高邮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相关文件的通知
(苏卫办发〔2011〕6号)
各市卫生局:
为加快推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现将高邮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参考。
今年以来,高邮市严格按照要求,快速启动、全面推动、上下联动,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统一部署,快速启动。省政府4月27日会议后,该市市委常委扩大会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两次进行研究。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全市医改推进会和挂钩负责人会议进行集中部署、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高邮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市长总负责、常务市长直接负责、分管市长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并从市级机关部门抽调2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一人包干一院(中心)”责任制,要求这些同志与部门工作暂时脱钩,会同乡镇分管负责人全身心投入综合改革。
二、认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出台配套文件,4月1日开始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价销售,清理目录外药品,确定2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从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上采购。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三、着力构建公益性管理体制。对原分布在农村的6所民办乡镇卫生院进行回购和资产重组,落实公益性的办医方向和管理体制。制定乡镇卫生院结构性调整方案,每个建制镇设立一所乡镇卫生院,其余的非建制镇卫生院设为分院或门诊部。6月上旬,调整方案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已从34个调整为23个。
四、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一是科学核编定岗。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进行岗位设置,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数已达到总岗位数的93.5%。二是全面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的公开选拔。经发布公告、资格审查、信息公示、竞聘演讲、民主测评、领导考评,从61名参选同志中公开选拔19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和4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择优聘任工作,聘期四年。三是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6月25日前将全面完成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四是稳妥安置分流人员。对编制内未聘用的人员,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分流,并落实人员安置经费,经费补助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对编制外聘用人员中具有执业、专业技术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将安排到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编外聘用人员中无资质的人员予以清退,按政策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落实相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