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关于表彰“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
(沪人社关[2009]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产业局、市属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各市属产业局、市属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区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含参加地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的企业代表组织,下同):
自本市2007年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以来,在各级三方的积极合作与通力配合下,各区县与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诚信守法的社会责任,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了新型的自主协调机制。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发展,经区县三方推荐,市三方调研后商定,授予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等38家单位“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是推动建立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有效载体,也是劳动关系协调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希望各级三方组织继续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协调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探索长效机制,不断将创建工作推上新台阶。全市各类企业要以“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为榜样,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建设,为促进上海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附件: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
上海亚尔光源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澳星照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荣庆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东鑫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