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2005年度区县统计年、定报评比结果的通报
(沪统字〔2006〕40号)
各区、县统计局:
根据《关于开展2005年度区县统计年、定报评比工作的通知》(沪统字[2006]35号)和《统计年、定报工作考核评比管理办法》,遵循以工作绩效为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市统计局对区县2005年度统计年、定报工作进行了评分。依据得分高低共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奖
松江区统计局、浦东新区统计局、徐汇区统计局、宝山区统计局、嘉定区统计局
二等奖
虹口区统计局、卢湾区统计局、杨浦区统计局、闵行区统计局、青浦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