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外经济、技术和管理类专家,简称境外经济专家,包括三大部分:一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聘用或自行聘用的所有境外专家;以及随引进项目合同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中由境外公司派遣来我国大陆工作的境外专家。二是非教科文卫类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根据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聘用或自行聘用的所有境外专家;以及随引进项目合同及建设工程项目中由境外公司派遣来我国大陆工作的境外专家。三是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非教科文卫类)中在我国境内常住并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外方投资者、法人代表或外方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厂长、副厂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人员:
(1)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专门技术或特殊技能;
(3)担任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
2、境外教科文卫类专家,简称境外文教专家,指从事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的各种类型内资、外资企、事业单位根据各种协议和协定实际聘用或拥有的具有大学学士学位以上和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境外专家。
境外专家人数指调查年度(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学校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内,各单位实际聘用或拥有的各类境外专家数量。来本单位进行短期讲学和进行科学技术文化交流的境外专家,不论是主访还是顺访,都应统计为本单位实际聘用境外专家。来本单位进行贸易洽谈、实习、访问、探亲等境外人员不在调查范围内。同一名专家多次往返于不同调查单位或同一单位按人次计算;但专家工作期间,由于休假、看病等原因临时离开工作单位再返回的不应重复计算。境外专家统计按法人单位进行,即法人单位下属的所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聘用的所有境外专家均作为该法人单位聘用境外专家统计;但法人单位下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聘用境外专家情况另行统计。
工作时间指境外专家在我国境内单位工作的实际时间,包括由于休假、看病等原因临时离开工作单位的时间。
单位(项目)外国专家管理机构指本单位(项目)内部专门或兼职负责境外专家管理和服务的部门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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