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支持、协调行业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开展统计工作的作用,加强对行业统计的指导;研究建立部门统计管理制度,加强与部门统计的合作和协调。同时,协调好深水港、保税区等功能区统计的条块关系,支持功能区的统计工作。
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县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好10个郊区县调查队,加强调查队业务建设,充实区县统计力量,确保区县统计局和调查队有序有效运转,更好地发挥区县统计机构的职能作用。
同时,要认真搞好市统计学会换届改选工作。积极协助国家统计局承办好在上海举行的2008年国际官方统计大会。
(六)大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全面建成“电子统计”项目工程,加快推进软件系统特别是网上报送系统的应用,建成并分步实施统一的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应用平台。努力办好统计网站,发挥其宣传窗口和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推进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的应用。加强专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监测和评估,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加强调查项目报批和备案管理,减少重复统计调查,切实减轻基层统计的负担。
继续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围绕统计工作重点,抓好能源、价格、房地产、服务业、工业、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的专项执法检查,依法规范涉外调查的管理。继续抓好对区县政府统计工作的巡查,强化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进“五五”统计普法宣传,进一步优化依法统计的法治环境。
大力加强以提高人员素质为核心的统计队伍建设,分层次地开展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实施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搞好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培养更多的优秀统计人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统计工作提出的要求。
(七)进一步加强统计部门党风政风建设,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各项统计改革和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继续抓好统计调查、执法、评估、咨询等业务工作中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继续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机关责任体系建设,培养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完成统计任务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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