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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统字〔2008〕6号)


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上海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二○○八年二月五日

  2008年上海统计工作要点

  2008年,上海统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目标,围绕上海加快落实“四个着力”、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大力加强统计监测分析,认真搞好各项普查和重大调查,积极推进统计改革,继续加大统计基础建设力度,为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预警监测、调查分析,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决策依据

  继续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的预警监测,及时反映经济发展的结构、质量和效益,反映“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共同发展的情况,反映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情况,反映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和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的变化情况;加强全市能源供应、消费和重点节能项目的跟踪监测,反映节能降耗目标的落实情况;开展企业科技创新专题研究,反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情况;积极研究消费需求变化、国民收入分配、居民财产性收入及“长三角”区域经济等情况。

  继续加强反映民生和社会和谐方面的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把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作为统计调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反馈政策效应。加强对失业人员基本情况、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低工资收入人群现状及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情况、失地农民生活和就业状况、城乡社会保障情况的调查分析;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文明”窗口、市政府实事项目和残疾人家庭生活状况等调查;继续做好社会工作人才和农民工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加强有关新农村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统计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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