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本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

  五、进度安排

  (一)2008年4月25日前,市统计报表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清查工作。

  (二)2008年4月30日前,市统计报表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报表、指标基本信息记录(Ⅰ501表)的录入,并分专业输出专业统计报表、指标修订情况表提供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核对和补充。

  (三)2008年5月16日前,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各区、县统计机构完成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及清查情况报告。

  (四)2008年5月31日前,市统计报表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本市清查资料录入、审核和汇总工作。

  (五)2008年6月15日前,市统计报表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查结果进行分析并形成本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报告,上报国家统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各区、县统计局须指派专人负责,按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清查任务。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各区、县统计局要对本业务处或本地区报表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摸清情况,认真填写清查工作表。

  (三)认真梳理、分析清查结果。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各区县统计局要根据清查结果撰写清查工作报告,对具体实例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具体包括:

  1.报表清查工作情况。包括开展报表清查情况,对本业务处、本地区进行调研的情况。

  2.报表清查结果。包括统计调查项目、报表、指标的基本情况;报表、指标的基本结构;调查方法及数据采集上报方式情况,数据使用情况等。

  3.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归纳(每方面问题应举1-2个实例予以说明):

  (1)统计指标体系方面:是否存在指标重复交叉和矛盾,是否存在过时或用处不大的指标等。

  (2)统计标准方面:统计标准是否与国家或市统计分类标准不一致,如何处理的。

  (3)调查方法及数据收集方式方面: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的关系、企业调查和住户调查的组织方式、数据收集方式存在的问题等。

  (4)统计调查范围方面:现行报表在调查范围上是否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5)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分析:统计范围、报表上报的及时性、数据错误率以及调查频率等对数据质量的影响等。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