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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智慧旅游”行动计划纲要(2012—2015)》的通知

  (三)建设北京市“智慧旅游”政务管理体系。
  8、建设“智慧旅游”电子政务系统。
  建立、完善电子政务办公系统。深化旅游部门内部管理信息化应用,建立旅游信息化管理及自动办公OA系统、移动办公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使市、区两级旅游部门办公系统互联互通,共享业务信息,实现从业务办公到公文编制、报送、审批等无纸化办公。
  提升政务网站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北京旅游信息网建设,政务信息发布应做到及时、适时、准确。结合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建立、完善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完善网上办事流程,建立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诚信监管发布平台及信誉公示机制。
  建立、完善旅游业务电子办公系统。深化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强行政管理和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完善旅行社团队游客管理平台及电子合同管理平台;建立景区、饭店、旅游乡村游客信息分析平台;完善旅行社及分支机构审批备案平台;建立完善星级饭店、A级景区、A级旅行社、市级民俗旅游村及乡村旅游特色业态评定管理平台;建立法规、政策查询检索平台;建立旅游执法平台;建立12301投诉受理及管理平台;建立旅游假日及应急统计及管理平台;建立旅游功能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地理管理平台;建立旅游形象宣传、旅游活动资源库;建设远程培训工程等。
  通过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和旅游业务电子办公系统,将旅游企业信息、旅游市场信息、各种多媒体监测信息等各方资源进行整合共享,为决策和研究随时提供准确的信息。
  9、建立旅游应急指挥系统。
  加强北京旅游应急指挥体系方案论证和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智能视频监控、移动网络、物联网等技术和手段,建立动态感知游客活动信息和旅游企业状态的信息网络;建立旅游企业、游客信息监控平台;建立旅游企业、游客综合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建立旅游安全决策及应急指挥平台。
  四、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建设北京“智慧旅游”的认识。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市旅游委及相关部门和区县旅游局(委)等参加的北京“智慧旅游”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该工作。
  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旅游业文件的意见》(京政发〔2010〕28号),以建设北京“智慧旅游”城市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手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应用,不断提高旅游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要充分认识“智慧旅游”建设是当前提升北京旅游经济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的必然趋势,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绿色北京、科技北京、人文北京”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价值追求之所在。树立“智慧旅游”建设的长远目标,把“智慧旅游”建设作为促进北京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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