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处室每月在“市级动态”栏目采集、编辑、发布的信息不少于1条,全年信息量不少于24条;
(4)行政许可公告要求在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5)投诉咨询类互动类信息要求相关处室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6)各处室独立维护的栏目(行业信息、综合数据库)每月更新信息不少于1条,全年发布信息量不少于24条。
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1)每月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的信息不少于1条,全年信息量不少于12条,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必须在15日内更新;
(2)国家、省、市厅局以上主管领导参与的重要活动信息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发布;我局领导参与的活动信息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各单位参与的日常重要工作活动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
(3)每月在“市级动态”栏目发布的信息不少于2条,全年信息发布不少于24条;
(4)各单位参与维护的栏目每月更新信息不少于2条,全年信息发布不少于24条;
(5)网上办事处理(投诉咨询类互动信息)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有行政许可的单位行政许可公告要求在作出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
各区、县(市)农业(水利)局:
各区、县(市)农业(水利)局不作数量和分数的要求,按照各地信息的发布的分数累计排名。网上办事处理(投诉咨询类互动信息)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成情况进入年终综合考核。
2、栏目信息审核考核基本要求
(1)及时审核,审核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如本人因故无法审核要求及时转交工作;
(2)及时交办、催办,投诉咨询类互动信息要及时进行交办、催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3)审核中应及时报告并删除各类涉密、与栏目要求不符信息等不良信息;信息审核中计分应及时准确;
(4)审核员每月下旬要将栏目的信息质量、数量、整改措施检查通报情况上报给网站系统管理员;
五、信息维护、栏目审核考核细则
对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的网站信息维护、栏目审核进行量化考核,并纳入局满意处室(单位)综合考核。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表2。各区、县(市)农业(水利)局按照信息的发布的分数累计评分。
六、信息维护审核考核奖励办法
1、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机关各处室信息维护、审核考核得分情况评选出先进集体奖项5个,先进个人奖项5名,优秀审核员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