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对区县局(产业)工会2011年度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通知
(沪工总组〔2010〕23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更好推动上海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上海工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作用,市总工会决定,结合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重点围绕“两个普遍”,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2011年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二、考核内容
(一)工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主要包括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工会组建、创建“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女职工组织建设、信息和调研工作等。
(二)制度机制建设,主要为集体协商机制、职代会制度建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等。
(三)维权维稳工作,职工社会保险金缴交,职业介绍、创业帮扶、帮困送温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劳动争议调解等。
(四)服务职工提高素质,主要包括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职工技能培训、“工人先锋号”创建、“创争”活动、职工教育培训、职工文化建设等。
(五)财务经审工作,主要为工会经费收缴、工会财务制度建设、工会经审工作等。
三、考核办法
(一)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12月份进行。
(二)年度考核采取自评、市总各部室测评打分。
(三)市总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讨论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为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在考核年度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群体性重大事件,且工会负有责任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市总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豪
副组长:肖堃涛 汪兰洁 杜仁伟 陈国华
茆荣华 周志军 杜乃根
成员:市总机关相关部室部长(主任)
年度考核工作由市总组织部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