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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组织撰写本市农村改革开放30年系列报告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组织撰写本市农村改革开放30年系列报告的通知
(沪调字〔2008〕14号)


各郊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浦东新区统计局:

  2008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周年。为了总结回顾农村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配合市委、市政府改革开放30年成就的宣传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撰写农村改革开放30年系列报告的通知》(国统办字〔2008〕35号)要求,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拟组织各区、县撰写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社会巨大变化的系列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内容

  1、专题报告。每个区、县至少撰写1篇专题报告。撰写的专题报告,各区、县可以从系列报告的参考题目(见附件)中选择题目,也可自选题目,重点是总结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各区、县“三农”发展的新特点、新经验。

  2、典型材料。每个区、县至少安排2个乡(镇)及2个行政村各撰写1篇典型材料。撰写乡(镇)、行政村巨大变化的典型材料,要求各区、县深入基层调研,选择经济发展较快、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借鉴意义和代表性的乡(镇)、行政村。

  二、撰稿要求

  1、要求重点反映农村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就。材料要主题突出、观点正确、内容翔实、语言简洁、文字流畅。

  2、充分利用翔实的统计数据。数据以公开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同时在《上海郊区统计年鉴》和各区、县有关年鉴发布的数据,以《上海郊区统计年鉴》数据为准;2006年有关数据以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最终反馈数据为准),以2007年为报告期,1978年为基期。

  3、专题报告每篇字数限6000字以内;典型材料每篇字数限3000字以内。

  4、希望各区、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报告中的文字和数字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时间安排

  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初稿并上报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2008年6月20日前定稿,将送审稿上报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各区、县请于4月2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上报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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