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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评选2011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2、8月15日前,市总工会组织部对预报单位进行预审,并确定进入正式评审阶段的单位。

  (二)正式评审阶段

  1、8月30日前,进入正式评审阶段的单位填写由市总工会组织部统一印制的《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登记表》、《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登记表》,并由区县局(产业)工会报市总工会组织部;

  2、9月起,市总工会组织部将组织市总工会各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在考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单位。综合考评主要内容为基础工作、总体工作、特色工作三个方面;

  3、正式候选单位名单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由市总工会命名表彰。

  六、组织领导

  2011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评选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实施。

  联系人:杨伟良刘睿

  联系电话:63391003 63211939-5121

  附件:

  1、《2011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预报表》

  2、《2011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预报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预报表

  区县局(产业)工会:(盖章)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电话

 

邮编

 

性质

公有制企业   、集团公司   

非公有制企业  、社区      

外商所在国家或地区

(无外商投资的不填)

 

党组织负责人

 

行政负责人

 

工会主席

 

从业人员总数

(包括各类用工人员)

 

会员数

 

分工会、工会小组数

 

工会组织及本单位获得荣誉称号情况:

 

 

 

 主要先进事迹:(请在本表格内填写,不要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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