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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2012〕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因市政府人事调整,经研究,现将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 长王予波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副市长韩建华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与改革、财税、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城市投资管理方面和重点项目建设与协调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仲裁委员会。

  负责联系市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金融部门。

  负责同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协调。

  副市长张永军 负责环境保护、民政、城管、科技、政府行政服务、公积金管理、机关事务、地震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科技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联系市科协。

  负责同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及市工商联的联系与协调。

  副市长王 绚 负责教育、旅游、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志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联系市文联、市妇联、市档案局、市红十字会。

  副市长刘天海 负责公安、国安、司法、法制、人防、外事侨务、应急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负责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

  负责同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市法院、市检察院的联系与协调。

  副市长王 平 负责海湖新区、南川综合开发、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火车站综合改造方面的工作。

  分管海湖新区管委会、南川综合开发项目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副市长许国成 负责湟水流域(西宁段)综合治理、交通、经委、国资、安全生产、商务、经济合作促进、统计、玉树灾后重建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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