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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申报项目要具有原创性,应为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的职工文化活动,鼓励职工自创自演,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反映职工火热生活和工作场景的文化活动或文艺演出项目;

  3、申报项目要体现群众性,最广泛地吸引各类职工群体踊跃参与,参与对象要涵盖所在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农民工等各类群体;

  4、申报项目要体现综合性,具备一定艺术水准,主题表现突出、策划创意新颖、宣传动员到位、运作规范有序、组织实施得力、综合效果良好。

  五、时间安排:

  2011年8月20日为申报截止日期;

  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职工文化优秀项目评审;

  2011年10-11月,揭晓评选结果,举行第五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颁奖典礼。

  六、评选奖项及奖励办法:

  1、评选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十佳上海职工文化优秀项目,授予上海市五一文化奖,颁发奖杯证书及奖金;

  2、评选最佳创意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创作奖、最佳主题演绎奖、最具人气奖、最佳编导奖等单项奖,颁发奖牌和证书;

  3、设上海市五一文化奖入围奖若干名。

  七、申报办法: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可自荐优秀项目参评,也可推荐所属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的优秀项目参评,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办法,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可申报1-2个优秀项目;

  2、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表;②提供项目内容简介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本,包括基本概况、主要内容、主要做法、综合效果等方面;③活动照片若干(电子版本);④活动影像DVD资料;⑤活动项目文件和节目单;⑥推荐1-2个本场演出或活动项目中的优秀节目或作品,艺术门类不限。电子版本资料请刻录光盘。

  请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和光盘报送至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联系人:高国强、宋昶

  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308室

  邮编:200002

  电子邮箱:songc@shzgh.org

  传真(电话):63232646

  附件:第五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上海职工文化优秀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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