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重点推进本市建筑、宾馆等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社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继续推进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权利的落实,探索集体协商机制覆盖劳务派遣工的多种模式。
──加大集体协商专业队伍建设,推进建立千名街镇工会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强化专职指导员学习交流、考核评估等管理制度。
3、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主题活动
──开展《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检查和职代会专项建制行动,着力发挥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在推进职代会建制中的积极作用,重点推进世界500强在沪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
──继续推进职代会制度规范化运作,强化职代会职权的落实,严格规范企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的民主程序,继续推进劳务派遣工参加用工单位职代会,不断完善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的推进思路和方法;提高职工董监事制度的建制率,进一步探索推进职代会制度与职工董监事制度的工作联动。
──总结推广基层企事业单位通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协调利益矛盾、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经验,加大理论研究,进一步优化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社会环境。
4、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协同有关方面加强对企业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全过程的监管,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安排加班加点、实施裁员的法定程序。
──继续推进企业合理确定适合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范围,逐步降低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建立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动合同工的机制。
──依法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劳动保护“五项制度”,探索实践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以创建“安全生产1000班组”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隐患排查、民主监督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
5、强化工会维权维稳工作
──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着力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协调企业利益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