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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通知


  3、职工收入增长和帮扶力度加大,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健全一线职工收入增长机制,推动一线职工特别是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的收入水平得到进一步增长,努力实现职工收入随企业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帮助20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为20000名下岗、在岗职工提供技能培训。100%的区县局(产业)工会建立帮困送温暖基金,80%以上建会的规模企业和集团公司建立帮困送温暖基(资)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成效明显。

  4、职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工会推进职工全面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康杯”竞赛参赛企业7500家,参赛职工220万。督促企业将60%以上的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推动7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达到学习型组织创建标准。100%的企事业单位工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5、创建活动载体不断完善,工会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推动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指导帮助100家集团公司和大型企业引入职工满意度测评体系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树立50家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商务楼宇、村区小区和行业典型示范单位。

  三、主要措施

  1、推进工会组建和有效运作

  ──以世界500强在沪外资企业、台资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劳务派遣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会;进一步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建设,扩大对小型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非在编人员的入会率。

  ──继续扩大工会主席直选面,推进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任期制,加快工会群众化、民主化进程;继续加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扩大工资分级承担试点;开展教育培训、专题研讨等工作,努力提高工会干部协商谈判、民主管理、化解纠纷、思想疏导、应急处置等工作能力。

  ──进一步深化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坚持建会、建家和建制的有机统一,不断激发基层工会的生机和活力。

  2、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

  ──积极推动集体协商制度纳入劳动关系三方考核指标,以社会各方资源合力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会商政府部门继续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职工数列入区县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重点加大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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