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二十一条第一款,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其他方式,具体为
。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
□国家机密;
□商业机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机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二十一条第二款,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政府信息,建议向
机关咨询,联系方式为
。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部分属于公开范围。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二十二条,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其他方式,具体为
。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
□国家机密;
□商业机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机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被申请人)提出(具体行政行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内容请求不明确等),需要补正以下材料:(注明需补正的材料要求)。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于
年
月
日前补正申请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特此通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回执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提出要求获取
的申请。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征询权利人意见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了你(单位)要求获取
的申请(登记编号:〔 年〕第 号)。经审查,你(单位)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需征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本机关将于
年
月
日前,将征询权利人意见的结果告知你(单位)。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意见征询单
〔 年〕第 号
(被征询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经审查发现,申请公开的关于
的政府信息涉及:
□你个人的信息;□你单位的信息。
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需征求你(单位)的意见。请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同意或不同意提供),并将意见邮寄至本机关(地址
: ,邮政编码
: )。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信息告知单
〔 年〕第 号
(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经审查发现,关于
的政府信息涉及:□你个人的信息;□你单位的信息。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信息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十二条、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公开。
如对本机关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告知单之日起60日内向
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重复申请政府信息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了你(单位)要求获取
的申请(登记编号:〔 年〕第 号)。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为重复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作出答复(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年〕第 号)。本机关不再重复处理。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自身信息更正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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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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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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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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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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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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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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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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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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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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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 系 人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信息更正内容及依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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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更正证明材料
|
|
选 填 部 分
|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
|
其他说明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延期答复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了你(单位)要求获取 的申请(登记编号:〔 年〕第 号)。
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作出答复;现因故无法按期答复,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将延期至
年
月
日前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