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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文明办、州教育局等关于举办自治州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文明办、州教育局、自治州民政局、自治州文体局、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自治州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
(克政办传〔2008〕51号)


各县(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文体局、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州直各单位: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要求。中华传统节日,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和思想精华,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宝贵资源。在社会教育中,广泛开展吟诵古典诗词、传习传统技艺等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全民族的人文素养,树立良好社会风气。规范和保护国家、民族语言文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全社会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文字。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民政厅、文化厅、语委《关于以传统节日为主题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的通知》(新语发〔2008〕41号)精神,现决定在自治州范围内举办经典诵读活动。经典诵读活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媒体组织”的模式运作。为切实做好经典诵读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广泛诵读经典,彰显中华语言与文化魅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挖掘与诠释中华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少数民族素质,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和进步的重要举措。结合“双语”教育的深入开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文明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州教育局、自治州民政局、自治州文体局

  承 办:自治州电视台

  组委会及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侯全义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 夏明放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国禹 州教育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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