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博州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州交通局)
9.《博州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州农业局)
10.《博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州安监局)
11.《博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十二五”规划》(州国土资源局)
12.《博州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州国土资源局)
13.《博州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含减排)“十二五”规划》(州环保局)
14.《博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州科技局)
15.《博州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州电子政务办)
16.《博州旅游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州旅游局)
17.《博州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州科技局)
18.《博州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州教育局)
19.《博州文化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州文体局)
20.《博州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州卫生局)
21.《博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州人口计生委)
22.《博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二五”发展规划》(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3.《博州城镇化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州建设局)
24.《博州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州民政局)
25.《博州广播电视“十二五”发展规划》(州广电局)
26.《博州外经贸“十二五”发展规划》(州外经局)
27.《博州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州经贸委)
2010年3月底前,自治州级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向自治州发改委报送规划纲要框架。内容包括本领域“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建设项目等方面。2010年4-8月,自治州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要在规划纲要框架基础上开展调研、编制、衔接(与涉及其他领域的相关部门以及总体规划进行衔接)、论证、咨询工作,完成重点专项规划送审稿,报送自治州发改委,由自治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自治州“十二五”规划咨询委员会专家开展咨询工作。待自治州《规划纲要》经人大审定后将自治州级重点专项规划上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抄送自治州发改委。自治州各有关部门、行业可根据发展建设需要,确定各自领域的发展规划,做好与自治州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参照自治州级重点专项规划的工作步骤,将编制完成的规划纲要框架和规划文本报自治州发改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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