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政办发[2011]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拟定的《自治州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州国土资源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和协调落实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自治州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自治州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预防为主”的原则,以改善地质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以防治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等长效机制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调查、监测、治理为主要手段,提高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地质灾害隐患分布
㈠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我州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西北部,北、西、南三面为山地环绕,地势陡峭,地形复杂,山区发生地质灾害的频率高于平原区。我州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灾害点总数263处,其中崩塌及崩塌隐患190处、滑坡9处、泥石流隐患64处,崩塌隐患占72.24%。诱发因素多是强降水、融雪、地震及人为对边坡的破坏及人工振动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多集中在3-5月融雪季节和6-9月降雨季节。
㈡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 降雨趋势预测情况。单点暴雨及长时间连续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我州1-4月融雪量偏少,5月降雨量正常,全年汛期在6月中旬前后开始,主汛期为7-9月,10-11月降雨量正常,有一般性的连阴雨天气和局部地区强降水天气,汛期在10月初前后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