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⒊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发改、经贸、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建设、交通、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和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把2011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要跟踪督促抓落实。

  ⒋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加大对事故多发辖区和单位的督查力度。将安全生产任务量化到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员,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进度公告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对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实行半年自查、年终考核。

  ㈡ 加大依法监管力度。

  ⒈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重点把好高危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立项、设计、建设等行政许可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⒉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管、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公安(消防)、监察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增强打击实效。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停产整顿矿井违规生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跟踪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㈢ 大力开展专项整治。

  ⒈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深化“平安畅通”创建活动,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完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力度,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隐患。大力推进重点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加强车辆运输实时安全监控。规范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校车出行安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