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支持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逐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在农信社开户管理的通知
(新财外〔2008〕49号)
农村信用社的健康稳定发展,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大局。近几年,我区农村信用社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增长方式,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区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支持“三农”的重要金融支柱。2007年末,全区农信社各项存款408亿元,各项贷款22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7%和29%。2007年,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存款仅占全区金融同业的8.85%,而农业贷款的投放已占金融同业的70%以上,农村信用社用不到9%的资金来源保证了我区70%以上的农业投放,特别是农户小额贷款覆盖率和贷款净投放都分别排在全国农信社系统第一和第二位,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十分突出。
我区农村信用社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财务重组、强化贷款管理、清理历史拖欠和央行票据置换等改革措施,我区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有了较大改善,2007年,按照四级分类不良贷款率9.32%,远远低于2005年21.79%的水平,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联社由2006年的29家,增加到2007年的33家,达标联社的资产占比也从2005年的25%上升到2007年的34%;全区农村信用社整体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提取的各项风险拨备由2005年的2.97亿元提高到2007年的15.6亿元,对全部不良资产的覆盖率由2005年的9.14%提高至29.07%;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明显增强,2007年,全区农村信用社实现经营利润7.5亿元,比2005年增加6.11亿元,盈利面达到95%,已经开始扭转多年亏损和微利的局面,经营效益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我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初见成效。近两年,我区农村信用社狠抓信用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乡村镇的建立,在农村投放小额信用贷款的过程中,着力培养“讲诚信、守信用、懂金融”的一代新型农牧民。2007年,全区46%的农户完成了信用评定,对信用户发放的贷款90%以上可以当年收回,全区94%以上的农户能够得到农村信用社的货款。全区农村信用社推广聘用村支书为信贷协管员的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地、县、乡、村四级党政、纪检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清缴公务员历年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顺利推进。“有贷有还,再贷不难”诚信意识在广大农牧民中已经深入人心,我区农村信用环境得到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