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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巴州中心支行关于贯彻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促进自治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加大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金融支持,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各金融机构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积极支持自治州产业结构升级。要着力支持油气下游产品的精深加工和石油配套服务加工业做大做强,全面推动自治州石油石化及其下游产品加工业实现高速度、集群化、跨越式发展。要大力支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和稀有金属冶炼和精深加工基地建设,扶持一批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冶炼、加工的有实力、有能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培育以巴州为基地,“两头在外”的矿产品外向型加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煤电煤化工基地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创造更为宽松的资金支持环境,吸引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我州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要继续增加对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纺织、食品、机电、冶金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信贷投入,加大对葡萄、香梨、红枣、杏、番茄、辣椒等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提升自治州传统产业发展步伐。

  (三)加大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的目标要求,立足金融工作和本地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加强支农方式创新,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大信贷支农力度。要积极调整农业信贷结构,着力支持自治州粮食、特色林果业、畜牧业、棉花“四大基地”建设,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人民银行要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工具,增加对农村金融的资金供给,将支农再贷款用途由“农户贷款”调整为“农户贷款以及其他涉农贷款”,扩大支农再贷款的支农范畴;探索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和考核机制。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扩大对基层行的授权授信,改善农村网点布局,构建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零售业务经营体系;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加强对涉农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扶持涉农企业实现产业升级;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重点支持重大控制性水利枢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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