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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学历、资历要求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四、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现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必须满3年),其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二项者,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工程师职务。
  (一)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上,或在省、部级专业报刊杂志上,至少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二)获省、部级二等奖(指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发明、星火四大奖)或市(厅、局)级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三)授予市(厅、局)级及其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科技尖子等称号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或进入省“151人才工程”、市“人才工程”人员。
  (四)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获奖项目主要参加者,或市(厅、局)级科技攻关重大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五)主持大中型企业(或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长期在生产技术开发第一线从事技术工作,解决了设计、工艺、生产、施工中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获市(厅、局)级及以上优秀新产品奖、优秀工程勘察奖、设计奖、优质产品奖、优质工程奖、质量管理奖的主要贡献者。
  (六)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5年以上,中专以下学历20年以上。
  五、考核要求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至少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六、外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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