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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留学回国人员;
  (3)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青、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8)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9)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2:
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的评审、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评审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热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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