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江苏省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12〕3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消除免疫空白,筑牢免疫屏障,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脊髓灰质炎和麻疹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4号)要求,我厅定于2012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优先对麻疹、脊灰等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漏种儿童进行补种,并继续做好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群的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现将《2012年江苏省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于4月中旬将活动总结和评估结果书面上报我厅疾病控制处。本次查漏补种月活动的相关技术表格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2012年江苏省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免疫空白,筑牢免疫屏障,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实现2012年将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的目标,根据卫生部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11种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的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对象及时间
(一)查漏补种对象:5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即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
(二)活动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查漏补种原则
(一)对适龄儿童逐个核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史,接种史应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册或者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记录为准,凡是无预防接种证(卡、册)或者信息系统记录的,视为未接种。
(二)对于未按照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规定剂次接种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对于同一种疫苗漏种1个以上剂次的儿童,在完成首次补种后,按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后续补种。
(四)对于需补种多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可以对同一个对象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疫苗。对同一个对象,两种减毒活疫苗可以在同一天同时接种;如未能在同一天同时接种,则接种另一种减毒活疫苗至少应间隔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