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完善全省中毒相关信息数据库。在我省化学工业发达的地区建立新化学品中毒事件监测预警点,了解监控地区新化学品生产和使用情况,掌握新化学品的基本毒性特征,建立毒性数据库并实行动态更新。收集相关新化学品的检验检测方法,对检测地区职业人群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跟踪,初步建立相关人群的健康监护档案等。建设维护全省中毒相关信息数据库,加强特效解毒药物储备,对社会公众开展中毒防治健康教育和信息咨询工作,提升全省中毒控制信息化建设水平。
4、依托现有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拓展应用领域,开发综合预警系统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指标体系和指标体系优先评估模型,研发预警信息分析软件,建立功能完备的综合预警系统。
(五)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建设项目
依托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立以省级实验室为核心,市级实验室为骨干,县级实验室为基础,移动实验室为机动的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通过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实验室(移动实验室)仪器设施等装备,加强各级卫生应急实验室毒物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实验室检测标准方法,使各级卫生应急实验室能满足并达到及时、快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的需要。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毒物检测参比实验室和质量控制与评价评估中心,全面提升我省重大中毒事件应急检测能力。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科研项目
依托高校和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整合相关领域专家资源和科研力量,开展卫生应急科研项目。重点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基础研究及预案法制、监测预警、风险管理、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处置评估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与应急管理学科专业建设,鼓励跨学科专业的合作与交流,大力培养既懂专业又懂卫生应急管理的复合性人才。设立省卫生应急科研奖项,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给予支持,每年对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科研及论文进行奖励,建立卫生应急专业人才的评价激励机制。
(七)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项目
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评审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和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出台评估、命名、复核和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办法等,健全完善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的验收和管理。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准入,不搞终身制,建立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动态管理机制,力争有5家以上通过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验收。鼓励开展市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社区)创建,将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通过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全面推进我省基层卫生应急工作。
(八)第二届青奥会医疗卫生保障项目
2014年,我省南京市将承办第二届青奥会,届时将有大约3500名运动员、875名官员以及全部205个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官员参加。青奥会级别之高,保障任务之重,在我省前所没有。为认真履行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省卫生厅将在省政府领导下,坚持“主动参与、全力支持、整体协调、加强指导”的工作原则,协调全省卫生应急资源支持南京市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南京青奥会营造良好、和谐的医疗卫生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认真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排查,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开展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保障第二届青奥会的顺利、成功举办。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机构建设,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加大规划实施的行政推动力度,保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分层次、有步骤实施,保障各项建设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我省卫生应急工作在“十二五”期间上水平、上台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遵循公共财政服务于公共产品和政策的原则,“十二五”期间,我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要力争成为各级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取向之一,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本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按原有渠道申请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多方力量投入。
(三)加强配合衔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规划统揽全局的意识,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编制本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尽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完备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配合与协调机制,充分用好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障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